封面新闻报道,5月19日下午,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一名学生掉进化粪池,不幸离世。
事发地位于该学院B校区操场与篮球场附近的路边绿化带,通常体育课借出归还器材时会经过,不知下面有化粪池。目击学生表示,“井口没有井盖,用木板盖着,上面有草皮,木板已经腐化掉了。” “板子被晒脆了,根本承受不住一个正常成年男性的体重。”
事发前,这个“陷阱”长这样——
根据学校官方通报,该同学在体育课后不慎坠入化粪池……
“不慎”一词,引发公众愤怒。
什么叫“不慎”?字面意思是,“不小心”“粗心大意”。
如果说,当事人的确看见了陷阱,非要从上面走过去,这叫“不慎”。
但如果,当事人只是像往常一样,又一次走在熟悉的道路上,结果搭上了性命。
试问,这能叫“不慎”吗?这纯粹叫“人祸”!
化粪池并不是一个稀奇的东西。
粪便离开人体后,一般需要在化粪池待几个月。在粪便发酵3-12个月后,相关部门就会用抽粪车抽走化粪池中储存的粪便,而“出口”就是化粪池井盖的位置。
当你在小区看到写着“污”字井盖时,就说明小区的化粪池正在你脚下。
而在这起事故中,体育馆人行道远处有一个公共厕所,旁边就是化粪池。但作为学校的公共基础设施,化粪池的存在非常必要。
问题就在于,化粪池的出口本应有明显标识、坚固覆盖物与警示装置。为何它能以“假草皮”“绿毯”的样貌潜伏在学生脚下?
一句话,为了“美观”!?
当“形象工程”高于“生命安全”;当“致命陷阱”被美化为“绿色画皮”,就很可能造成悲剧。
我国法律法规对于井盖等设施的安全标准有明确规定,包括对于井盖的材质、承重、防坠、防盗,周边的警示围挡等措施,都有具体的要求。为何这些规定在实践中能屡屡被“踏空”?
井盖管理需明确责任主体,实行终身负责制,要加快对老旧井盖的改造升级,加装防坠落装置;短期内无法更换的,必须设置醒目警示标志,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督响应机制,让每个公民成为安全“监督员”。
“安全大于天”不是一句标语,不是一次表演,而是对他人生命真真切切的敬畏。唯有将安全置顶,让责任落地,才能避免下一个无辜的生命坠入陷阱。
(参考:重庆一大学生掉化粪池遇难,官方通报:该学生体育课后不慎坠入化粪池!知情人回应,红星新闻)
网友看法
1、网友琼姐6q45视频:死者好亏心,爸爸妈妈接受不了这个事实,如果都要从安全出发,那可避免发生这样的事实[锦鲤到来][锦鲤到来][赞][赞][玫瑰][玫瑰][红包][红包][红包]转发收藏[赞][赞][赞]
2、网友背包客:学校负全责。
3、网友鱼翔浅底908:学校过错太大了!
4、网友乐享美学图文:可惜了好好的一条生命,本该闪亮发光的,却这么憋屈去了![玫瑰][玫瑰][玫瑰][祈祷]
5、网友slol:希望像雷军这样的人,大代表不应该只顾自己企业利益,而应该看到这些能够切实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相关的提案[捂脸]
6、网友中华家的驹:应该在化粪池附近设置显眼的警示标志!或者用围栏圈起来
7、网友半盏清茶:学校要被问责,这么年轻的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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